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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聚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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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化证上海专业代理平台 |
办理程序
(一)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;
(二)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,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;
(三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
(四)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或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,并出具受理书面凭证;
(五)已受理的申请,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,对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。审查验收小组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认真填写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表》,并对所填内容负责。
(六)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颁发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;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决定。
对决定发放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的管理机关,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;对决定不予颁发的,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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